(一)民眾第一、服務為先:人民要求政府機關服務是一種「權利」,公務人員為人民服務是一種「義務」、一種「責任」。每一位公務員要設身處地,多從人民的立場考慮問題,多為人民的權益設想,抱持「民眾第一、服務為先」的觀念,從不同的工作崗位監理金融機構、為民服務。
(二)依法行事、兼顧情理:金融監理工作一切應「依法行事」,但是法律之外,應重視我國目前經濟情勢發展,在不違反法令規定之下,兼顧「理」、「情」,運用智慧做最佳之判斷,圓滿解決問題。 (三)主動積極、熱心誠懇:同仁應自動自發,不推諉、不敷衍,迅速地為民眾提供適切的服務,並以熱心誠懇的態度來面對人民,以耐心及禮貌設身處地給與協助。 |